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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7日,天津大学法学院组织召开“新一代人工智能与法律规制”国际会议,会上正式成立了天津大学中国智慧法治研究院,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与天津大学校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

 

天津大学法学院院长孙佑海教授介绍了中国智慧法治研究院的发展设想。研究院的成立目的是根据“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布局的要求,积极响应“培养高素质的现代化人才”“建设网络强国”“大数据战略”,重点围绕国家法治体系建设中亟待解决的问题,以信息技术、互联网技术、人工智能和大数据等为手段进行人才培养和法治理论研究、重大技术公关和应用示范,形成一批具有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的优秀成果,为培养高素质的人才,实现科学立法、公正司法和司法为民,建成公正、透明的法治体系提供法治理论和科技支撑。目前,天津大学法学院已与学校计算机学院、软件学院、自动化学院、微电子学院、管理与经济学部、海洋学院等与大数据有关的校内各学院达成合作意向。在校外,研究院与法检系统、法律实务界、相关信息技术公司以及纽约大学、悉尼科技大学等海外机构有广泛合作,为智慧法治的核心业务运行提供理论支撑和信息技术支持。研究院未来研究领域包括科技法律人才培养、智慧司法基础科学问题与人工智能技术研究、智慧法院核心业务运行关键技术与装备研究、智慧检务核心业务运行关键技术与装备研究、智慧司法行政核心业务运行关键技术与装备研究、智慧司法业务协同与知识支撑体系研究、公正司法与司法为民综合应用示范与效能评价研究等。

 

最高人民法院信息中心主任许建峰表示,人工智能带来的不仅是机遇,也有严峻的挑战。发现、研究并解决人工智能发展中的问题,是法律职业群体必须担当的时代使命。人工智能有着广泛的应用,智慧司法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场域。进入新时期,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实现法治体系和司法能力的现代化,提升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水平,就必须主动拥抱以人工智能为代表的现代科技,将现代科技应用与司法活动深入融合,而这一融合的突出表现就是“智慧法院”的建设。相信智慧法院建设将进一步提升人民法院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的现代化水平,确保司法公正、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向人民群众交出满意的答卷。

 

天津大学校长钟登华表示,发展完善中国的人工智能产业,迫切需要法律和制度的保障。人工智能引发的新的社会问题也急需法律进行调整和规制。因此,在人工智能领域进行法学与其他学科之间的跨学科研究以及促进产、学、研之间的常态化交流与合作是大势所趋。天津大学顺应时代潮流,充分整合校内资源,在法学院的协调下,发挥计算机、网络安全、应用数学等传统学科的优势,成立智慧法治研究院,是进行双一流大学建设的重要举措。中国智慧法治研究院的成立为法学院、乃至天津大学的发展提供了新的契机。师生将有机会近距离感知科技与社会治理的合作与互动,及时得到各种数据,教学将更加适应时代的需求,研究将更加具有针对性,教学与科研将更好地服务现代化强国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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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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